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积极预防火灾的发生

2021-08-12


为了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积极预防火灾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确保社会稳定,根据消防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此通告:


1各单位和广大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2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两会”期间消防安全自检、巡查力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措施。


3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对自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措施保障安全。


4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发生火灾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一时间组织人员逃生并拨打119报警。


5重点单位要加强“两会”期间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和防火巡查工作,完善“四个能力”建设特别是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全体员工,特别是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确保全体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6街道社区要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增强居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应急逃生的能力;对居民楼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7居民家庭要注意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取暖电器远离可燃物,电动车充电有人看管,教育小孩不要玩火,及时清理阳台、走道、楼梯间、疏散通道的杂物,外出时关好门窗。


8外出购物、旅游或住宿,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要迅速逃生,不可贪恋钱财,更不能返回火场拿取财物。


9在景区游玩时,要遵守景区的防火规定,不要吸烟和乱扔烟头,不要玩火或生火野炊,防止飞火引发火灾。


10严禁遮挡、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车道。


11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


12严禁违规用火、用电和进行电焊、气焊,人员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火源。


13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在城市市区、可燃物密集区、易燃易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14火灾发生时,单位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发现火灾的人员应立即拨打119报警,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1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积极履行劝阻、制止、举报和控告危害公共消防安全行为的义务。


16发现火灾隐患,请拨打96119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