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名单服务制度 提高消防工程施工效率

2021-08-12
近日,大理消防为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门在服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推出红名单服务制度,为国家级、省级、州级确定的重点工程及其它重要消防工程施工项目开通“审验绿色通道”。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工作原则,建立了专人负责、领导督办、高效审批、跟踪服务、技术指导等制度,将办理时限缩短了四分之三,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当地消防部门为红名单建设工程项目,提供高效快捷的审批制度,将《大理州公安局服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十六项措施》消防管理方面的办事时限又缩短了一半。
支队对红名单项目实行专人负责制,自申报之日起,向申报单位发放“消防服务卡”,明确消防部门的受理人、技术审核人员和行政审批人员的联系电话,投诉方法以及每个环节的办理程序,办事部门,办理时限以及优先上门办理有关手续等服务内容。“消防服务卡”的技术审核人员为该项目消防部门责任人,全天候为项目提供各种消防执法活动和消防服务工作。
明确支队、大队负责人即为该项目的督办人,负责对该项目的消防监督管理进行挂钩联系和督办,并开展三项活动。一是至少开展一次支队、大队负责人接待日活动。项目申报后,支队、大队负责人将第一时间接待红名单单位的负责人,并告知单位享受的特殊优惠政策;二是至少带队开展一次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设计审核合格后,支队、大队负责人带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通过现场办公或者技术交底等形式,研究和解决建设单位存在的消防难题;三是至少开展一次企业走访活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队、大队负责人要到企业开展走访,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评议、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服务水平。
还建立了跟踪服务制度,从论证、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各个环节,全程进行跟踪服务。从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开始,消防部门要提前介入,提出消防意见,为后期顺利通过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核奠定基础。为预防一些建设单位施工中擅自变更消防设计、降低消防安全施工标准等行为,消防部门要与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建立信息沟通工作机制,多频次委派消防监督员开展施工工地检查,指导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共同协商在建设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和改进方法措施,将消防施工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消防部门将全力为红名单内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在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中,针对一些项目因工程施工达不到国家消防安全规范要求的情形,消防部门将邀请全省的消防技术专家,研究和解决施工难题,减少盲目等待而导致的工期拖延,帮助单位完善工程消防施工质量。同时,在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前提下,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部门对消防施工提出优化方案和建议,确保建设项目达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目标,最大限度提升消防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