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设施检测每年进行一次确保完好有效

2021-08-12
       成都市消防局有关人士昨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条例,各单位应当履行8项消防安全职责:其中包括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消防工程保养、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或者报告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等。
       而条例中的“单位”,除了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大楼外,还有一大类主要指各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所以小区内的消防设备坏了需要修复,或是丢了需要补齐,都是物业公司应依法履行的法律责任。各住宅物业公司还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居民消防演习。”消防人士进一步解释称,目前所谓的“高层住宅楼”,一般10层以上或超过20米都属于高层居住建筑。
       成都市消防局政策解读人士昨天表态,对于物业公司不依法履行责任的行为,其属地公安派出所也有消防监督员定期实施监管,将要求物业限期整改,如果派出所消防监管员第二次上门巡查,仍不合格,将上报消防局统一下达整改处罚书,若逾期再不改的,消防局可依据《消防法》对物业处以5千以上5万以下罚款,拒不执行的,将采取强制措施。
      随后从成都消防部门获悉,成都市截至5月份,仍有不少高层建筑存在火灾隐患没有彻底整改,对公共居住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目前,消防部门已对成都市150多幢“消防设施不健全”的高层建筑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组织召开火灾隐患评估会,指导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已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改不放心的高层建筑。部分已整改完毕的不放心高层建筑,消防部门也已委派专人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检,复查合格才能“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