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管理规定出台,消防工程管理有理可依

2021-08-12
消防工程管理规定出台,消防工程管理有理可依,江苏省省长李学勇主持召开省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据悉,江苏省现有高层建筑3万余幢,其中超高层建筑300余幢,高层建筑总量每年迅速递增。随着高层建筑日益增多,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不断显现,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随意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的问题凸显,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
规定》共五章五十七条,从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结合多年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经验。《规定》明确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火灾防控措施,加强了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并对政府及部门消防工作责任、统一的管理机构及管理职责、业主和使用人的权利义务、消防管理和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
江苏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高层建筑消防工程安全工作,多次批示要求尽快研究制定省高层建筑消防工程安全管理的专门规定。江苏省消防总队自2010年2月起开始启动《规定》立法工作。经反复调研,数易其稿,2011年5月,江苏省公安厅向省政府报送了《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送审稿)》。同年11月4日,江苏省政府法制办专门举办了《规定》立法听证会,并于11月底和12月初,两次召开立法协调会,对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协调,形成了《规定(草案)》报省政府审议。